经销合作指南
我们的优势: 1、 国内首创动物学业有机肥生产商,是同行业中的佼佼者; 2、 中国农科院技术支持; 3、 与同类产品相比,拥有更新的技术,更完善的产品线。 加入我们: 一、 经销合作形式 旺土公司授权品牌及提供产品,由经销合作商全额投资,独立核算,自负盈亏,在形象上及经营上接受旺土公司的管理和监督。 二、 经销商应具备的条件: 1、 具备法人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,且在当地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影响力。 2、 经销合作地区发展有机农业比较好。 3、 具有开拓当地市场的能力、产品推广能力。有良好广泛的行业资源尤佳。 4、 有一定的资金实力,有从事肥料销售行业经验的尤佳。 三、 公司提供的支持: 1、提供网络支持:在我们公司的网站上标注经销商和代理商的营业点。 2、允许代理商使用旺土公司品牌标识,公司免收一切形式的代理费。 3、公司提供产品质量标准报告、检验报告、商标注册证等证件复印件,并授权乙方在该区域范围内使用旺土注册商标和宣传资料。 4、免费为代理商提供技术培训及销售技巧,以及相应的合作销售方案。 5、质量保证:一切产品质量问题由公司负责。 6、代办托运,以及代购运输保险,费用经销商自理。 7、代理商或经销商只需配备进货周期内的库存,库存量根据自己的销售情况而定。 四、经销商的责任: 1、经销商在营销活动中不得出现损害旺土品牌声誉行为; 2、经销商应当按合同规定完成销售指标; 3、经销商就严格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,不得出现对客户利益损害行为或对客户售后服务不负责任的行为; 4、经销商不得在授权经销区域范围以外的区域销售,或向经销区域外的他人供货(经销的区域以合同约定的区域为标准)。确因业务发展需要跨区销售时,必须经公司同意及签订补充协议后才能销售。 5、 经销商应严守商业机密,不得将旺土公司的产品资料、价格信息等外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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